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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4365/2010-00089 关 键 词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广元市利州区有线电视网络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预算评审结论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0/10/28 11:19:35
服务对象 公民 体裁分类 通知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广元市利州区有线电视网络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预算评审结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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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广播电视局:
    根据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广元市利州区有线电视网络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预算评审报告》,现对区有线电视网络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预算评审的结论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论:
    1、经评审工程预算送审金额:8748970.00元,审定金额:8415508.11元,审减金额:333461.89元。
    2、主要审减(增)原因:本工程建安工程施工费工程量按四川正益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设计、预算文件核实确定的;材料价格按现行市场价及材料搬运确定;本项目建安工程施工费按广播传输网络系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文件执行;取费按照相关规范及规定取费。
    二、相关建议及说明
    1、该项目招标时,应对在实施中可能发生较大变更部分的工程量予以足够的关注,防止投标单位采取不平衡报价,获取高额利润。在确定招标控制价时,应进一步核实工程量,适当调整招标预算控制价。
    2、为更有效的控制工程投资,工程设计变更前应作方案、费用比较,并严格按广府发[2006]11号文件《广元市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及广利府发〔2009〕52号文件《广元市利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根据工程量清单招标特点,乙方承担单价风险,业主承担工程量增减风险。在评审中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工程量,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工程量计量及增减控制。
    4、本项目设备品种多,请业主在招标过程中进一步与设计单位核实设备采购价格,编制更合理的设备采购控制价。
    5、本项目计取的规划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施工监理费、招标代理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勘察费应根据相关规定及取费标准支付,决算时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6、招标进应进一步核实工程量;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准确性应由业主委托的中介机构负责并承担实施过程中工程量变化引起的中标价增加的相关责任,应扣减一定比例作为担保金。
    7、本评审结论中建安施工费7834574.95元,作为本建安施工费最高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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