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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5421/2010-00005 关 键 词 荣山镇加强“7•23”洪灾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发布机构 荣山镇 发文日期 2010/8/9 15:27:24
服务对象 公民 体裁分类 其它
荣山镇加强“7•23”洪灾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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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7·23”暴雨洪灾灾害影响,荣山镇大春农作物和农田损失惨重,为了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农业生产,镇政府实行“大春损失仲夏补,粮食损失经济作物补”措施,保民生、促发展。

一是分门别类进行指导。对受淹的稻田迅速清沟排水,清洗和扶正倒伏的禾苗;对受灾的玉米,及时排除旱地积水,清理折断的玉米桔杆和残叶,扶正、培土倾伏的玉米。二是加强肥水管理。对受灾的作物增施速效肥,特别注意做好病虫鼠害的防治工作,以尽快恢复作物生长。三是及时补苗改种,弥补损失。对被洪水冲毁的农作物认真查田查苗,并及时补苗改种。四是积极引导农户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结构。对已绝收田地及时改种其他作物,千方百计弥补洪灾造成的损失。如补种优质、高产蔬菜,或玉米、大豆等,确保全年农业增收。五是及时做好救灾物资和恢复灾后农业生产所需种子(种苗)、农药、化肥等重要物资的调运、调剂和供应工作。六是结合当前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开展好净化种子、农药、肥料等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的各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种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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