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
32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32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为了响应国家水泥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广元市水泥产业建设的战略布局,缓解广元市灾后重建以及经济发展对水泥的需求,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拟在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高桥村新建一条带6000kW纯低温余热发电锅炉的32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年产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90.0万t、P.C32.5复合硅酸盐水泥60.0万t,水泥散装与袋装的比例为70:30。配套建设一套装机容量为6MW纯低温余热发电装置,对水泥生产线的窑头、窑尾废气余热进行综合利用,年发电量3780×104kWh。本项目占地约21.46ha,总投资约3.8亿元。项目的实施能降低区域污染物排放、减少环保压力,并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
三、项目由来及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拟在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高桥村征地范围内新建一条32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含6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川发改产业函【2009】178号 文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属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的鼓励发展类,不属于国家发改委第50号令《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中限制发展的项目;项目配套有满足本工程30年以上开采需求的石灰石矿山。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项目与区域规划的符合性
项目选址已由广元市利州区规划和建设局行文同意选址;项目所在地距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范围边界直线距离约1.5km,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已行文明确本项目选址不在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此外,项目及矿山评价区域范围内不涉及其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
五、环保措施及达标排放
拟建项目采取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水平能达到目前的先进水平,同时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因素,生产线窑尾和各烟(粉)尘排放点均设置袋式除尘器,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中的烟(粉)尘、SO2、NOx、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当袋除尘器出现烧袋事故时,均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确实可行,避免环境空气污染事故的发生。
拟建项目对高速运转、重载运转设备采取减振、隔振;对煤粉制备车间、破碎车间建半封闭式车间;对水泥磨、各罗茨风机、汽轮发电机房全封闭;对各类风机均采取消声措施。采取以上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
全厂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经沉淀、隔油后回用,不排放。化验室、生活废水经现有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
少量固废均送入回转窑焚烧。
六、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1、对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投产后,各种气象条件下(含最不利气象条件)大气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空气及主要保护目标均不会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及主要保护目标所在地仍满足GB3096-1995中相应标准要求。
2、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投产后废水对就近地表水体白龙江水质不会造成影响。
3、对声环境影响
项目投产后,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隔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附近敏感点的环境噪声昼、夜间预测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项目固废均能有效处置及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项目物料运输对环境的影响
针对运输带来的交通噪声、二次扬尘污染等问题均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避开居住密集区域优化运输路线,物料运输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6、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拟建地受人类活动影响深远,无生态敏感保护目标,无珍稀动植物分布,项目建设对区域生物群落的物种多样性及生物量减少等方面影响很小。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小。
七、清洁生产
本项目实施后,标准煤耗、烧成热耗、水泥综合电耗指标达《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443-2007中的工艺节能要求。项目实施有利于企业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同时满足国家节能减排,及降低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要求。按水泥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能源利用指标、废气污染物产生指标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项目满足清洁生产要求。
八、环境风险
生产厂区不会发生对人群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的重大污染事件。本项目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风险出现时措施是有效可行的;当以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九、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石灰岩矿区的建设和开采将占用大量的土地,矿山开采对植被的影响范围将超过开采境界范围;矿山将按规定实施开采迹地植被恢复。矿山开采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矿山将按规定实施开采迹地植被恢复。矿山建设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评价认为,采取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项目石灰石矿山的生态影响可降至环境可承受水平。
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为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32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项目拟采用的生产工艺先进、成熟、可靠,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环评确定的环保措施有效可靠,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经预测,项目不会造成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及关心点超标,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落实环评报告书及工程设计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该工程在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高桥村拟选址处建设是可行的。
十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你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09年7月20日至2009年8月5日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 邮编:628000
联系人:吴宇杰 电话:0839-2800168
传真: 0839-2800088
电子邮件:guangyuangaoli@126.com
环境评价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 邮编:610041
联系人:张华 电话:028-85530531
传真:028-85530597 电子邮件:zhanghua9510@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