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我省出台新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残疾人首次从事个体经营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 详情
我省出台新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残疾人首次从事个体经营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发布时间: 2020-01-20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信息类型: 信息转载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1月19日,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省残联、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帮助更多残疾人更好地就业创业。

我省从总体要求、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1项政策措施。

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方面,扩大高中阶段特教资源和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单招单收残疾考生的高校所数和招生规模;开展听障残疾人教师资格认定试点等内容。5年内保证每个市(州)至少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开设高中(职业高中班);青年就业见习计划把残疾青年作为重点;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免费的创业培训和提升培训。

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方面,省、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遴选、选聘等方式,定向从基层选调残疾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可定向招录(聘)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的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残疾人担任教师,可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残疾人比例超过1.6%、不足25%的可给予奖励;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等。

保障措施方面,招用残疾人较多的单位,其内设的团委、工会、妇联等组织应当有残疾人参与;招用30人以上的,单设残联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整合力量,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便利的就业创业服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助残就业创业示范基地补助等支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到2025年,我省残疾人总体就业状况将不低于全社会平均水平。(记者 刘春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1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