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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7市入选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
发布时间: 2019-08-16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信息类型: 信息转载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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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消息,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印发《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名单》。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19〕125号)有关要求,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医疗资源需求与布局等因素,确定了118个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其中,四川有7个城市,分别为:成都市、绵阳市、自贡市、攀枝花市、广元市、遂宁市、宜宾市。

《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指出,各试点城市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加快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

每个试点城市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整合网格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鼓励公共卫生机构参加,由医联体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工作,牵头单位负总责。原则上,医联体网格不要跨医保统筹区域。鼓励医联体间开展业务协作。牵头医院要主动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医联体。

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在做好医联体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可通过托管等形式与区域内县级医院组建医联体,帮扶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代表国家、区域和省域医疗水平的医院主要组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可跨区域与若干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组建高层次、优势互补的医联体,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医疗服务同质化。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地市级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组建妇幼专科医联体。(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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