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通过农户主动申报、乡村干部排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全面走访、区级行业部门信息监测等方式,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进行全面监测,着力防控返贫、新致贫风险,确保有效防止返贫。
二是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积极引导、支持有生产能力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发展产业,鼓励和培育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与搬迁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同时,全面摸清搬迁群众就业意愿,通过完善就业咨询、岗位发布,订单式开展技能培训等方式,激发搬迁群众自身造血能力。
三是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非经营性的扶贫项目资产,落实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严防“一建了之”;对经营性资产,理顺管理、使用、利益联结关系,严禁非法变更;对到户资产及其它资产,通过加强后期管护,确保运行正常、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