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共计23类食品236批次样品,检出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品质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出禁限用兽药超标问题
(一)回龙河农贸市场闫润芳销售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荣山镇冯超珍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广元市利州区李幺妹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利州区天天鲜鱼店销售的“鲫鱼”和“草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利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1第2号)
3.利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1第2号)
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小麦粉检验项目包括镉(以Cd计)、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苯甲酰。
2.大米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
3.挂面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4.谷物加工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
5.玉米粉、玉米片、玉米渣检验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
6.生湿面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7.米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8.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检验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植物油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
计)、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
三、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卫生标准》(GB2717-2018)、《酿造酱油》(GB/T18186-20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2719-2018)、《酿造食醋》(GB/T18187-20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2718-2014)、《鸡精调味料》(SB/T10371-2003)、《鸡粉调味料》(SB/T10415-2007)、《蚝油》(GB/T21999-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调味品》(GB101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油检验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全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食醋检验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
3.酱类检验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
4.香辛料调味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酸值、过氧化值、铅(以Pb计)。
5.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
6.鸡粉、鸡精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7.其它固体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
8.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9.其他半固体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罗丹明B、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
10.蚝油、虾油、鱼露检验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11.其他液体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12.味精检验项目包括谷氨酸氨、铅(以Pb计)。
13.普通食用盐检验项目包括氯化钠、钡(以Ba计)、碘(以I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
14.低钠食用盐检验项目包括氯化钾、钡(以Ba计)、碘(以I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
15.风味食用盐检验项目包括钡(以Ba计)、碘(以I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
16.特殊工艺食用盐检验项目包括氯化钠、钡(以Ba计)、碘(以I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计)。
四、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腌腊肉制品》(GB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2726-2016)、《酱卤肉制品》(GB/T23586-2009)、《真空软包装卤肉制品》(SB/T10381-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腌腊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
2.酱卤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氯霉素、酸性橙Ⅱ、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
O157:H7、商业无菌。
3.熟肉干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铬(以Cr计)、氯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
4.熏烧烤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并[a]芘、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
5.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检验项目包括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五、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19302-2010)、《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液体乳(灭菌乳)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三聚氰胺、商业无菌。
2.液体乳(调制乳)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三聚氰胺、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3.液体乳(发酵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酸度、三聚氰胺、大肠菌群、酵母、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乳酸菌数。
六、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3-19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17325-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项目包括界限指标、镍、锑、溴酸盐、硝酸盐(以NO3-计)、亚硝酸盐(以NO2-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2.饮用纯净水检验项目包括电导率、耗氧量(以O2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溴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3.其他饮用水检验项目包括耗氧量(以O2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4.果、蔬汁饮料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展青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霉菌和酵母。
5.蛋白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三聚氰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6.碳酸饮料(汽水)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碳气容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霉菌、酵母。
7.茶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茶多酚、咖啡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
8.固体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铅(以Pb计)、赭曲霉毒素A、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9.其他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七、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便面》(GB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GB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油炸面、非油炸面、方便米粉(米线)和方便粉丝检验项目包括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调味面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3.冲调类方便食品、主食类方便食品、其他类别方便食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八、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饼干》(GB7100-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饼干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九、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GB7098-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蔬菜类罐头检验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商业无菌。
十、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GB17401-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膨化食品检验项目包括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十一、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砖茶含氟量》(GB19965-200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茶叶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氟、草甘膦、吡虫啉、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多威、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茚虫威、毒死蜱、唑虫酰胺。
2.含茶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3.代用茶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哒螨灵、啶虫脒、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唑螨酯、吡虫啉、井冈霉素。
十二、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2758-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白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2.啤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醛、警示语标注。
3.葡萄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4.其他发酵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5.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
6.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苯甲酸及
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
7.其他蒸馏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HCN计)。
十三、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2714-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腌菜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纽甜、阿斯巴甜、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2.蔬菜干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3.干制食用菌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
4.腌渍食用菌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十四、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水果干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哒螨灵、啶虫脒、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唑螨酯、肟菌酯、噁唑菌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十五、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30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霉菌。
十六、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再制蛋类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商业无菌。
十七、食糖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3104-2014)、《白砂糖》(GB/T317-2018)、《精幼砂糖》(QB/T4564-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白砂糖、精幼砂糖检验项目包括蔗糖分、还原糖分、色值、二氧化硫残留量、螨。
十八、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粉丝粉条和其他淀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十九、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富马酸二甲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三氯蔗糖、丙二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二十、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发酵性豆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2.非发酵性豆制品(豆干、豆腐、豆皮等)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
3.非发酵性豆制品(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4.其他豆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
二十一、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GB3163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蜂蜜检验项目包括果糖和葡萄糖、蔗糖、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洛硝达唑、甲硝唑、地美硝唑、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
2.蜂花粉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3.蜂产品制品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二十二、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GB17399-2016)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糖果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二十七、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300-2014)、《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猪肉检验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恩诺沙星、替米考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氯霉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多西环素、土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地塞米松、利巴韦林、甲硝唑、喹乙醇、氯丙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2.牛肉检验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氯霉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多西环素、土霉素、四环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地塞米松、林可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3.鸡肉检验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恩诺沙星、沙拉沙星、替米考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氯霉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多西环素、土霉素、四环素、甲硝唑、金刚烷胺、尼卡巴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4.鸭肉检验项目包括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甲氧苄啶、氯霉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多西环素、土霉素、甲硝唑、金刚烷胺、
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5.猪肝检验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氯霉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多西环素、土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6.韭菜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阿维菌素、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多菌灵、二甲戊灵、氟虫腈、腐霉利、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线磷、水胺硫磷、肟菌酯、辛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7.芹菜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百菌清、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二甲戊灵、氟虫腈、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甲萘威、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马拉硫磷、灭蝇胺、噻虫胺、噻虫嗪、水胺硫磷、辛硫磷、烯酰吗啉、氧乐果。
8.普通白菜(小白菜、小油菜、青菜)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阿维菌素、百菌清、吡虫啉、虫螨腈、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甲氰菊酯、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噻虫嗪、水胺硫磷、辛硫磷、溴氰菊酯、氧乐果。
9.油麦菜检验项目包括阿维菌素、啶虫脒、氟虫腈、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唑磷、灭多威、噻虫嗪、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10.茄子检验项目包括氟虫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氰菊酯、克百威、氯唑磷、噻虫嗪、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水胺硫磷、氧乐果。
11.辣椒检验项目包括百菌清、吡虫啉、吡唑醚菌酯、丙溴磷、啶虫脒、多菌灵、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噻虫胺、杀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
12.豇豆检验项目包括阿维菌素、倍硫磷、啶虫脒、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灭多威、灭蝇胺、噻虫胺、噻虫嗪、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13.胡萝卜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敌敌畏、毒死蜱、氟虫腈、甲拌磷、乐果、联苯菊酯、氧乐果。
14.淡水鱼检验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孔雀石绿、氯霉素、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氯氰菊酯、溴氰菊酯。
15.海水鱼检验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组胺、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甲硝唑、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16.海水虾检验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17.苹果检验项目包括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三唑醇、氧乐果。
18.梨检验项目包括吡虫啉、敌敌畏、毒死蜱、多菌灵、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水胺硫磷。
19.桃检验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敌敌畏、多菌灵、氟硅唑、甲胺磷、克百威、氧乐果、溴氰菊酯。
20.橙检验项目包括丙溴磷、多菌灵、克百威、联苯菊酯、三唑磷、杀虫脒、杀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
21.香蕉检验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多菌灵、氟虫腈、甲拌磷、腈苯唑、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
22.鸡蛋检验项目包括氯霉素、氟苯尼考、甲砜霉素、恩诺沙星、沙拉沙星、金刚烷胺、金刚乙胺、甲硝唑、地美硝唑、磺胺类(总量)、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