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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轮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5-13   来源: 宝轮镇   信息类型: 乡镇(街道)动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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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整治秸秆焚烧,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我镇积极开展为期2个月的秸秆禁烧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工作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焚烧秸秆行为的日常监管和处置工作。我镇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认真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完成“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禁烧目标。
    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工作,抽调人员组建禁烧秸秆巡查督查组,加强全镇区域的禁烧工作巡查督查,建立巡查台账,详细记录巡查处置情况,对焚烧秸秆行为,第一时间进行阻止,并按照村规民约规定进行处罚。镇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巡查人员与各村(社区)巡查人员互联互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秸秆禁烧查处工作。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单、互联网等载体,全面开展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以违法案例为典型,大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筑牢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自觉性,为秸秆禁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力度,针对本地区农作物种类,科学组织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用好秸秆粉碎或打捆等相关设备。 
    五是严肃责任追究。紧盯重点区域和敏感时段,切实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及时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对发现秸秆焚烧现象依法处理,因焚烧秸秆引发火情的,所在村(社区)书记向镇党委做检讨,并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对被上级巡查发现通报的或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的火点,对失职失责的相关责任人,由镇纪委依法依规给予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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