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党建引领机制。坚持党对物委会、业委会的领导,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融入社区基层治理体系,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参与街道各社区事务,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二)优化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在街道、社区已设立的两级物委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区物业管理员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协调矛盾纠纷、维护社区环境、反映居民服务需求和指导监督服务企业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等职责。
(三)建立物业管理协商议事机制。建立由社区党委领导、社区居委会统筹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制度,明确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沟通、协作、监督、共治等事项,定期协商小区物业相关事宜,建立公开机制,将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议事情况,及时向全体业主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