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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关于对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0-12-28   来源: 区财政局   信息类型: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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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夫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区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减轻基层经济负担以及规范调整农村补助资金类项目管理办法”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研究和讨论。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针对您提议地精简报刊杂志、减轻基层经济负担的建议,区财政局已对2019年、2020年报刊杂志征订情况进行了统计梳理并向区领导进行了汇报。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处理。目前纪检、宣传、财政等部门正在进一步统计核实,将根据统计核实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精简方案。区财政将根据职能职责,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本着量力而行原则大力支持丰富基层职工文化娱乐活动。

针对您提议地规范调整涉农资金拨付管理的建议,根据现行各类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都明确可先行拨付30%-50%的启动资金,剩余部分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下一步区财政局将采取如下措施,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各类涉农项目推动的资金需求,为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做好保障工作。一是在全区范围内以多种形式开展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政策宣讲;二是构建区、乡(镇)资金拨付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机制。

针对您提议的对三堆场镇国有土地、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的建议,我局已对三堆镇场镇资产进行了一次清理,主要涉及原水电五局及081厂生活区资产,并积极衔接了区自然资源分局对相关地块进行了核实确认,对地块上的资产进行了统计核实。具体情况是,原水电五局土地资产已全部移交区政府,并由土储中心收储,地面上的构筑物存在水电五局管理期间多次产权转让,造成房地不一致,权属不清。三堆镇原821厂生活区占地面积474860平方米(约712亩),2010年整体移交给区政府,授权区利元国有投资公司管理运营,目前手续已经完善。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衔接区自然资源分局、三堆镇人民政府,进一步梳理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王德夫代表,如果您对我们答复的意见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请在办理意见反馈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内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人:姚乐军、何耀东、张凯

联系电话:3320358、3311506、3320391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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