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9〕2号)和《广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19〕89号)规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据此,我区开展了2020年享受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困难企业认定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区就业局初审,区人社局审核,第三方审计公司审计,区财政、税务、发改等12个相关部门集体会审等程序,拟认定广元趣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为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困难企业(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11月5日。
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839-6183025。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