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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三措施全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0-06-02   来源: 区司法局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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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把健全的法治作为最重要的营商环境来抓,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勠力同心,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主动服务企业。编印和发放《企业发展应知应会法律读本》、《法律进企业》等普法读本,从政策宣讲、法律解读、法治环境保障、企业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加强服务企业力度,累计发放500余本。先后为辖区企业开设合同法、广告法、劳动法等专题法治讲座10场次。针对企业发展存在的融资信贷、法律风险、劳资关系等核心问题开展法治体检,有效杜绝涉民营企业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二是共建护商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涉民营企业违法犯罪造成损失的,一律严格追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基层各司法所牵头指导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企业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治宣传和以案释法活动,提升企业依法治企水平。对民营企业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细化完善反馈问题清单,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排查化解涉企各类纠纷,并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把脉问诊”,助推民营企业规范发展,累计审查劳动合同80份,提供法律意见30件,切实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和法治水平。

三是推行安商服务。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细化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策法制审核“三张”清单,严格禁止无法定依据或者未经法定程序,影响、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执法行为。建立信用等级分级监管办法,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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