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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十一—元旦、春节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 2019-12-24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类型: 食品药品监管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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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双节将至,又到了一年的消费高峰期,为减少消费纠纷,倡导文明、科学、绿色、环保的品质消费理念,广元市利州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元旦、春节消费警示:

一、理性购物、避免冲动。

为促进节日消费,商家的各种打折促销活动层出不穷,消费者选购年货时,切莫被低价冲昏了头脑,盲目消费。参加促销打折活动时,要详细了解清楚活动规则,特别要留意商家的促销信息、时间范围和限制条件等。购买商品或服务后要主动索取票据证明并妥善保管,发现质量、服务等问题,可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要及时拨打当地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网上购物,仍需谨慎。

消费者在进行网购应当注意,首先,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的网站,不仅要看卖家的信誉等级,更要看买家的相关评论;其次,要问清售后服务的具体细节,保留相关网络聊天、交易证据等,防患于未然;最后,使用安全的支付方式,选择货到付款或安全的第三方支付方式。使用到付方式结算的消费者,货到后一定要当场验货,核对商品无误、无破损后再签字确认付款。

三、防范低价旅游陷阱。

打着低价”“返利等各种名号吸引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的旅行产品时有出现。低价旅游团大都是通过诱导参团消费者购物、旅程缩水、降低食宿标准乃至中途加价等形式牟利,消费者为省小钱却可能最终掉入商家精心设计的陷阱得不偿失。此外,一些不法商家通过推出旅游预付卡等形式,吸引消费者一次投资,许诺后续福利。这些促销产品看似十分诱人,但已经出现多起商家卷款跑路,消费者投诉无门的情况。为此,我们提醒消费者:认清正规旅行社产品,切勿贪图便宜,因小失大。

四、旅行在线订房要确认。

节日出游,必不可少地要预定宾馆。很多消费者已经习惯在线订房,但在享受便捷的同时,也时有消费纠纷发生。如:订完房后入住时却发现没有预订成功,或者房间被平台订到另外一个城市,等等。元旦、春节假期是旅游旺季,一旦订错房可能面临无处下榻的尴尬,既影响度假心情,也会耽误后续旅行计划。

广元市利州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保留好消费凭据,及时拨打当地12315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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