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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多元化培育农业经营主体
发布时间: 2019-12-13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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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利州区充分发挥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生力军,“谁来种地”排头兵的“头雁”效应,着力在“育、壮、强、活”上做文章。
    一是多元并进“育主体”。立足资源优势,以五大特色产业为依托,紧扣“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拓市场、调结构、促融合”的发展要求,按照“户改场、场入社、社联社”的方式,通过推动大户领“证”当家庭农场主、散户“抱团取暖”成立专业合作社、小型企业“扩规”变龙头企业的发展模式,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专合社和龙头企业等多元农业经营主体。
    二是合作创新“壮主体”。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职业农民和普通农户等紧密合作,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充分发挥农业经营主体在资金、技术、品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优势,构建“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新型经营组织形式,深入推行“保护价制度+二次返利”联结模式,推进农民与新型主体“联姻”。
    三是人才引领“强主体”。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讲等方式,创新“院校+基地”、师带徒模式,建设一支掌握产业情况、充满乡村情怀、具备现代管理素质的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复合型人才队伍,培育一批乡村能工巧匠、一批中青年乡村传统工艺传承人、一批乡村特色产业创业创新带头人、一批致力于乡村特色产业的农技推广人才和实用专业人才,不断增强经营主体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是强化服务“活主体”。支持和农户联系紧密的农民专合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独立申报并实施财政支农项目,鼓励农业企业与农户成立土地、林木、设施设备等产权合作股份公司,优先享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农民合作组织认定评定,奖励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农博会”、“西交会”等多种形式推介会,销售农产品,提升知名度。通过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积极发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承包作业、集约化育苗等服务,实现了现代农业技术有效应用于农业生产,壮大生产规模。
    目前,全区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697人;家庭农场533家,其中省级8家,市级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66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14个,市级示范社41个,区级示范社6个;龙头企业36家。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8586户,经营收入14164.5万元;龙头企业带动农户32398户,助农增收145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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