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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八——2019年中秋、国庆假期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 2019-09-09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类型: 服务公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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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购物、旅游将迎来高峰。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和快乐旅行,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广元市利州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旅行、购物等消费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中秋节月饼消费。月饼选购——购买月饼及其他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有一定信誉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处购买。购买时要查看产品包装是否规范、完整,信息是否齐全。还要慎防“马甲”月饼来忽悠,不要轻信“功能”月饼的忽悠,对于巧立名目的炒作月饼要留个心眼;月饼消费要谨慎网购,不要轻易购买不知名的产品,最好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在收货时一定要当面验货,发现问题当面拒收;消费者在购买月饼后,要索取发票等凭证,以便日后出了问题维权之需。

二、“双节”饮食消费。“双节”期间,消费者在外用餐时除了要注意饮食卫生,还要注意餐厅内外的告示,看清收费标准、内容、计价、数量等,包括会员卡、消费卡和信用卡等可否同时享受优惠服务,结账时须向餐馆索取账单进行核对,以防“大小菜单”。如遇“天价菜单”,可拨打12345消费者维权电话进行投诉。

三、“双节”网络消费。随着网上购物的日益火爆,特别是节假日期间,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了网上购物的消费方式, 但由于网购其交换方式的特殊性, 隐含了诸多风险, 消费者要引起重视。 一是网上购物尽量选择建网时间较长、 信誉度较高、 访问量较多的专业购物网站; 二是尽量使用支付宝等较安全的付款方式, 切不可直接将钱款直接汇入对方账户; 三要仔细查看卖家信用等级及买家对他所做出的信用评价记录。 四是虽然网购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新 《消法》 规定: 定做的、 鲜活易腐的、 部分数字化商品、 报纸期刊等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要心中有数。 最后要保存好电子账单或网上交易记录, 一旦发生消费纠纷, 及时收集好证据, 先及时与卖家沟通协商, 协商不成, 可向卖家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四、国庆旅游消费。国庆长假期间,消费者如果选择跟团出游的消费者,一定要查看旅行社经营资质、证照是否齐全,还要考察信誉程度。面对低价诱惑,消费者要估算可信度,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选择合理的旅游路线。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条款,明确交通工具、路线、就餐、住宿标准、购物时间和次数等内容。缴费后要及时索要发票和旅游合同,便于事后维权。同时,外出时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消费者要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旅游景点购物时,谨防“老乡”陷阱;购物时一定要索取发票,写明具体品牌、规格及价格等内容。年老体弱者及儿童应有家人陪伴。参加爬山、骑马、漂流、潜水等惊险项目时,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及体质弱的游客应谨慎参加,以防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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