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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
发布时间: 2019-08-13   来源: 区司法局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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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近年来,我区先后两次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梳理清理工作,清理目的就是要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格。今年因机构改革及执法人员调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以及省司法厅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我区营商环境,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自7月开始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此次清理工作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分级组织实施、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则,采取部门自查和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本次清理主要梳理两方面内容:一是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机关的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和执法职权类型等基本情况,重点核查行使的行政执法权是否具有法定依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现行有效;委托执法的,是否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依据,委托手续是否完备,委托权限是否清晰;行使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授权依据是否充分。二是全面清理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已经领取《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核查是否正式在编、在岗,凡不符合该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领取国务院部委或者其他机关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核查发证机关、人员数量、证件编号及证件制发依据,凡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应当申领四川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

今年清理工作将依托“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进行,整个清理工作将于2019年10月底完成,届时我区将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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