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利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
行政区域内所有耕地,但不包含下列三种情况: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2、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3、2年以上抛(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详见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川农〔2018〕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利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程序
(一)农户申报、组登记(农户签字、盖手印、组长签字)、上报到村,村核实后公示7天无异议上报给乡镇。
(二)乡镇负责审核,审核后公示7天无异议,再由乡镇领导签字政府盖章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终审(采取随机抽查核实农户补贴申报面积真实性)、汇总,确定出全区的补贴标准,再由乡镇根据补贴标准将资金核实到户后,乡镇将到户资金的电子档和纸质资料报到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根据到户资料,在7月1日前将资金通过“一折通”到农户卡上。
(四)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在补贴资金上卡后负责检查全区资金到位情况和补贴的真实性。
四、利州区耕地补贴标准:每亩补贴91.01元。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