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经信科发〔2019〕12号
广元市利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关于发布2019年度广元市利州区科技计划
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区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元市利州区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利财教〔2019〕3号)、《广元市利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利经信科发〔2019〕1号)精神,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广元市利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启动2019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9年度广元市利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予以发布,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广元市利州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符合所申报项目指南具体要求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须在申报书上加盖公章,并附合作协议或合同。
3.纳入省统计部门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上年度《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调查表》(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科技人员或专利持有人也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指南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每个项目负责人2019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三)其它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项目前期研究附件材料。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须真实客观。
4.不受理涉密项目。
所有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上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附件材料均需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申报书的附件材料一并报送。
二、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三、指南类别
(一)广元市利州区2019年度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二)广元市利州区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三)广元市利州区2019年度科技扶贫项目申报指南
四、报送要求
凡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利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于2019年7月31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及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报送至利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留档。指南中关于附件材料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指南要求填报。
五、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区经信科局联系人及电话:周蕾,5579709
区财政局联系人及电话:朱丽,3311513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2019年度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2.广元市利州区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3.广元市利州区2019年度科技扶贫项目申报指南
4.广元市利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5.广元市利州区科技计划项目自筹资金承诺函
广元市利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