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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山镇: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
发布时间: 2019-03-05   来源: 荣山镇   信息类型: 乡村振兴专栏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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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开展扶志行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政策方针,通过正向舆论导向,采取“农民夜校、群众会、党员会”等多种形式反复宣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调动主动脱贫的积极性、创造性。    

2)强化扶贫诚信管理。对在脱贫攻坚中故意争当贫困户、索要扶贫政策的,无理取闹、制造事端的,不配合工作、不诚实守信的,阻碍扶贫项目实施、干扰阻碍扶贫工作秩序的,在落实扶贫政策工作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侵害群众利益的,将视其情节给予教育、训诫或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建立健全歇帮制度。开展“五好家庭”等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评选,引导群众的思想从争当“贫困户”向争当“示范户”转变,引导干部的工作从注重“贫困户”向发现“示范户”拓展,用身边好人好事感动和引领身边人,营造良好的扶贫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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