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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3-01   来源: 区财政局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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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和区委区政府赋予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能职责开展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对机关事务发展、改革进行政策研究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共性问题;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机关食堂、会务服务、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和绿化美化等工作推进和落实,做好区四大班子领导后勤服务等工作。内设机构4个。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示范促改造,公共机构节能取得新成绩。2017年,我局联合市局主办了广元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组织了节能书画展,节能产品现场体验和节能灯具免费发放,单车共享现场体验和骑行活动,通过组织召开节能工作业务培训会,编发节能公益短信,集中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开展机关食堂文明餐桌“光盘”行动,有效提升了广大民众的节能低碳意识和勤俭节约表率意识。去年5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郭春英调研了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对我区围绕行为节能强意识、技术节能促改造、管理节能求创新的节能工作开展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积极参与创建全国全省节约型示范单位,目前,区委区政府万缘第三办公区已成功创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互联网+ 手机APP模式,公车统筹调派取得新成效。通过制定印发《利州区公务用车出行保障办法》,《公务用车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监管平台,将互联网+手机APP相融合,因地制宜探索出“三早四把控”运行模式,做到“车在网上派,人在网上管,事在网上了,费在网上算”。

3.机关食堂保障工作扎实开展。我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常态化、长效化管理轨道,让机关干部职工吃得健康、安全、放心。

4.物业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认真执行来人来访登记制度,积极协助信访局处理集体上访,有力维护了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安装停车场智能车牌识别系统,进一步使车辆停放规范化、智能化、快捷化,合理解决了泊车矛盾,使办公环境更为舒适,确保了区委区政府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顺利进行。

5.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共组织农民夜校培训4次,安排捐赠图书活动1次,看望留守儿童1次,发放法律服务宣传单3次,组织开展党员干部义工活动5次。我局主动找路子出点子,联系商家上门收购土鸡解决贫困户土鸡滞销问题,实现贫困户增产增收。9月,全体帮扶干部深入“两村”开展“同吃同住同劳动”活动。11月,我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及司勤人员开展脱贫攻坚知识测试。“零失误”顺利通过省、市脱贫摘帽验收。

6.高标准完成会务服务工作。积极做好会务服务工作,主动联系办会单位,提前做好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特别是圆满完成了省扶贫移民局督导利州区2017年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意见反馈会、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动员大会、区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等重大会议的保障工作,全年共保障全区机关900余次会议的顺利召开。


二、部门概况

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性质是全额财政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12人;其中:参公人员4人,事业管理人员7人,退休人员6人,机关工人1人,临聘人员98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766.3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66.3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69万元。

2017年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76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61万元,占90%。项目支出76万元,占10%。年末结转和结余 9.4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66.3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1.32万,增加128.73%;支出增加46.49万元,增长6.4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6.486万元,增长6.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61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13万元,占8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5万元,1.8%;医疗卫生支出6.03万元,占0.8%;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1%;交通运输支出75万元,占9.8%。住房保障支出9.09万元,占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机关服务:2017年决算数为659.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3.35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交通运输支出-其他交通运输支出-其他交通运输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9.0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3.6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58万元、津贴补贴14.42万元、奖金1.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3万元、绩效工资19.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72万元。
  公用经费545.94万元,主要包括:手续费0.14万元、水费0.16万元、电费0.38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差旅费0.59万元、维修(护)费0.19万元、培训费1.14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工会经费0.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2.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6.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513.29万元,增长8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75万元,增长8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减少4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7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改革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3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210人,共计支出1.3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万元,比2016年增加515万元,增长858%。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购买公务用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7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用车。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5万元。主要用于会务中心购电视机、电脑、空调等设备的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利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7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4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10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统战事务(34)行政运行(01):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201)统战事务(3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医疗保障(05)行政单位医疗(01):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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