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关于印发《河西街道森林防火工作领导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的通知 » 详情
关于印发《河西街道森林防火工作领导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21   来源: 河西街道   信息类型: 部门文件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河西街道森林防火领导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全办森林防火工作,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街道研究,决定对全办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领导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

     一、监督检查责任区(责任区划分情况见附件)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情况;协助村、社区及其护林组织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规章制度,依法保护森林资源。

      二、协助村、社区及其护林组织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对责任区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宣传教育、火源管理、隐患排查、扑火准备等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三、指导责任区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四、在防火警戒期内,检查责任区贯彻落实街道办事处关于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建立、安全检查、预报预测、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五、监督责任区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帮助村、社区及其护林组织总结森林防火经验,解决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六、及时检查责任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和设备,使其达到良好状态。

      七、指导责任区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做好森林火情动态分析,掌握林区防火形势,采取应急措施。发生火灾时,要及时上岗到位并组织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和灾后重建工作。

      八、履行《广元市利州区河西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规定的本单位相应职责。发生森林火灾时,协同村、社区及其护林组织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九、检查督促各地落实“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两项制度和“三进六有”工作情况。包括措施、人员、经费等方面落实情况。

     十、领导成员在森林防火期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负责与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络工作和反映情况。

     十一、各分片领导成员每月15日、30(节假日顺延)向办事处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纸质)。

     十二、分片领导成员的森林防火责任区与划分责任区域对口,不随领导成员的变更而变化,新接任的领导成员即成为责任区的责任人。

     十三、党政办、纪检办负责森林防火督查督办工作。林业站负责森林防火宣传指导和考核工作。宣传办负责信息收集和报道。财政所负责森林防火的后勤保障。

      街道森林防火值班电话:3450092

      林业站联系人:丁仕清   1398121579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1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