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宝轮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 详情
宝轮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 2019-01-10   来源: 宝轮镇   信息类型: 乡镇(街道)动态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宝轮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由镇食安办牵头,会同宝轮食药工商所、经发办、宝轮派出所、农业技术推广站、综治办、安办等部门,推动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驻镇相关单位的属地管理责任,突出重点、措施有力、要求明确,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涉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驻镇相关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密切协作。从生产、流通、销售、消费全链条推进专项治理,让违法分子无空可钻、假冒伪劣食品无处可藏。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求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
       四是抓好宣传引导。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驻镇相关单位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公布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成效,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达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强化社会共治的目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1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