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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9   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类型: 广利府办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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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府办发〔2018〕101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广元市利州区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保障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广元市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经营者自治、行业自律、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运行机制,深入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消费环境的安全度、产品和服务的绿色度、经营者的诚信度、消费者的满意度以及消费过程体验舒心度,以确保创建放心舒心消费目标的实现。

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生产经营和服务品牌的质量,为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等手段对消费者诉求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动态分析消费者诉求热点,确定放心舒心消费创建的重点。

强化经营者责任。切实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经营者积极主动参与放心舒心消费创建工作。

坚持社会共治。注重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组织、引导、推动作用。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消委会和社会公众以及媒体的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同治理。

坚持协同联动。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在消费维权工作上的配合,强化部门联动、上下协同。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信息共享、协同配合、联动响应的协作机制,形成消费维权的合力。

三、工作目标

“生态广元、放心消费”为主题,2020年全域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实现消费环境“两保障、三提升、一增强”(即: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提升消费环境的安全度、提升经营者的诚信度、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强消费过程体验舒心度和获得感),努力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到2020年达到如下目标:

(一)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每年在消费相对集中的行业培育发展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逐步覆盖全区消费较为集中的主要行业和领域、重点经营场所。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均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机制。

(二)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有效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增强。经营者认真落实消费维权各项制度,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及时将消费纠纷矛盾化解在源头。

(三)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产品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产品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业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快。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一步提升。

(四)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构建更加便捷的消费者诉求表达、权益维护和矛盾化解渠道,建设覆盖城乡的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诉求。消费纠纷处理率、消费纠纷处理成功率、消费者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率逐步提高。

(五)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消费安全重大事件以及区域性系统性消费风险大幅降低。对社会普遍关切和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系统性、行业性消费侵权现象实现有效治理和规范,应对处置群体性、突发性消费事件能力不断提升。

四、工作任务

(一)实施“生态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消费升级着力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生态产业发展优势,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做强生态品牌,引领绿色消费,让人民群众共享绿色崛起的成果。

1.做优区域品牌。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增强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大力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动企业加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提升“广元七绝”特色农产品、“女皇味道”广元美食等生产绿色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点亮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品牌。以“四提升一改善”(即:大力改良产业质量、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工程质量、显著优化服务质量、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组织实施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提升质量创新能力、孵化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强质量对标提升、输出特色餐饮服务业品牌、打造大蜀道国际旅游日、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开展商标品牌工作,引进质量技术人才、加大品牌立体化营销宣传等十大质量提升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区质监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经科信局、区旅游局、区农业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税务局

2.发展生态旅游。加快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快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形成线上线下结合、覆盖城乡的旅游咨询服务网络。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按照“一核、一极、两带、四区、五廊”的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大力实施“五大统筹”,构建“七大体系”,加快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核心区,打造大蜀道国际旅游目的地。推动旅游与交通、商贸、物流、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融合发展,健全完善旅游监管体系,切实保障游客权益。

牵头单位:区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质监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法制办

3.引领绿色消费。优化提升“万企出国门”、“川货全国行”、“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加强本地产品推广应用。大力培育文化、旅游、信息、服务等消费热点,引导批零住餐等传统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开展地区性经贸、物流博览、展示会等展销活动,提升商贸辐射力、城市影响力和经济带动力。以电子商务“四大工程”为载体,发展电子商务,提升金融服务规模和质量。以在线化、数据化为手段,推动旅游、餐饮、住宿、特色农产品等传统优势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建设具有利州区特色的“互联网+”产业体系。多元化发展商业银行、保险、信托、证券、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金融业态,提升金融服务规模和质量,营造放心消费金融环境。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责任部门:区经科信局、区旅游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文广新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质监分局、区消委会

(二)实施“诚信工程”,促进社会共治,引导诚信经营在全社会广泛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众支持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打造信用利州。

1.营造诚信氛围。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对社会公众和管理服务对象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有关诚信经营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市场经营主体从被动变为主动,自觉树立和养成诚信守法经营意识。通过主流媒体制作创建专题宣传片、开设创建专栏等多形式全媒体、全要素强化创建活动宣传,正面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绿色、理性消费观,崇尚自然,追求健康,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和能源,实现可持续消费。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科信局、区旅游局、区卫计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质监分局、邮政利州分公司、区文明办、利州电视台、区消委会

2.培育诚信品牌。通过政府引导、行业为主、企业参与、社会认同的方式,先期选择行业基础好、具有一定品牌效应的行业,采用行政指导、行业规范等形式,培育一批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主动作为、敢于担责的示范企业。在评选出一批“放心舒心消费”示范行业、示范街道(社区)的基础上,全面评创“放心舒心消费”单位、“放心舒心消费”行业、“放心舒心消费”乡镇(街道)。

牵头部门: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责任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科信局、区旅游局、区卫计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质监分局、邮政利州分公司、区消委会

3.完善信用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信用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充分发挥消委会组织社会化平台的优势,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完善各行业协会的自律、协调、监督作用,按照“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原则,制定本行业的行规公约,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社会各行业的管理。

牵头部门: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责任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科信局、区旅游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邮政利州分公司、区消委会

(三)实施“乐购工程”,保障消费权益,确保放心消费,抓住打造大蜀道大熊猫世界旅游目的地契机,齐抓共管,社会共治,努力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加快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区建设步伐。

1.打击侵权行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计量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作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商品质量和投诉热点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消费领域突出问题的监管;建立完善诉转案工作机制,强化案件办理和移送工作。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责任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科信局、区旅游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文广新局、区质监分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安监局、区城管分局、区税务局

2.完善维权机制。完成处理好“12345”政府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12331”食品药品举报电话转办件,建立公安、工商、质量、旅游、价格、客运、食药、商务、环保、城管、税务、银行、水、电、气、通信等部门咨询投诉热线融合机制,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提升消费纠纷调处效率;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在传统维权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互联网维权平台建设,努力提升维权效力;推进消费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作用,推行经营者和解和先行赔付制度,在行业主管部门、示范企业、门店开通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在社区、街道、旅游景区设立消费纠纷现场调解室;进一步完善消费纠纷巡回法庭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利用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处置维权难点、热点案件。探索制定创建工作评价标准并组织第三方评价。

牵头部门: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责任部门:区法院、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科信局、区旅游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质监分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分局、区税务局、邮政利州分公司、区消委会

3.倡导和谐消费。 各部门依法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调解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向社会公布消费信息和消费警示;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组织相关部门、企业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教育大讲堂”等各类消费维权主题讲座,提供消费咨询服务;各新闻媒体组织广泛深入的宣传,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曝光;广大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对全区消费环境和各职能部门行政管理监督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努力形成良性发展的营商环境、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

牵头部门: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责任部门:区法院、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科信局、区旅游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文广新局、区质监分局、区安监局、区城管分局、邮政利州分公司、利州电视台、区消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广元市利州区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将“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落实到位。区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要密切跟踪和督导评价各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确保每项工作按要求、按步骤稳步推进。

(二)加强配合联动。各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查办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提升监管执法威慑力。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作用,共同研究解决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共创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分层分步实施。创建活动采取先易后难、典型示范、逐步推开的方法,由点向面拓展,科学安排,注重实效。2018年,在旅游行业试点“放心舒心消费”创建工作运作模式,重点抓好商品、服务质量的提升;自 2020 年起,重点建立诚信自律、消费维权、联合执法、应急处置、举报监督、科学考评等长效管理机制。创建小组成员单位要做好牵头工作,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落实,并根据实际,创新举措,适时扩大创建覆盖面。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部门要加强“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宣传引导,推广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旅游、健康、养老、体育健身、网络交易、校外教育、中介、托幼、职业技能培训、文化艺术培训、保安服务、家政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创意设计、演出、娱乐、上网服务、艺术品经营、网络文化、数字内容等服务消费领域经营者诚信经营,有效规范服务行业市场秩序。以消费者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行动,通过质量监测、行政约谈、消费调查、公开点评、社会曝光、行业规范等一系列措施,逐步破除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明规则、潜规则。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力度,广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

(五)强化督查考核。为确保创建工作成效,区政府将“放心舒心消费”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由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等单位组成督查组,每年对创建工作进行实地考核验收并通报。区纪委监委、区效能办加强对各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职的部门和人员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评价机构的作用,适时对创建成效作出评估。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创建放心舒心消费活动领导小组

2.广元市利州区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部门任务分

工表

附件1

 

广元市利州区创建放心舒心消费活动领导小组

 

 长:唐文辉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王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员: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法院、区委宣传部、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科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卫计局、区文广新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旅游局、区安监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质监分局、区民宗局、区法制办、利州电视台、区外宣中心、邮政利州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由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局长李永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经科信局、区商务局、区食药工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广元市利州区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部门任务分工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工 作 任 务

1

区委宣传部

负责全区创建工作氛围营造与对外宣传。

2

区法院

1.加强司法与消费维权对接机制建设。2.强化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建设。

3

区发展和改革局

1.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2.组织制定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等政策措施,协调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3.监管消费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4.负责组织水、电、气等公用行业参与创建示范活动。

4

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1.负责提供全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2.负责组织移动、电信、联通等公用企业参与创建示范活动。3.负责管理专利技术市场、专利中介等服务机构。4.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案件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5

区教育局

1.切实解决公众对教育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2.牵头组织在中小学校园内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教育大讲堂”活动,通过中小学生的示范宣传,带动学生家长的维权意识,提升社会消费群体的维权能力。3.制定行业创建标准。

6

区公安分局

1.组织开展与创建有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整治。2.加强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3.与食药工商、质监等部门建立办案协作机制,打击传销等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7

区财政局

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分工,给予创建经费保障。

8

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1.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房屋装饰装修市场管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2.推进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3.拟订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4.组织经纪行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诚信示范创建。5.负责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秩序的投诉、申诉、举报处理工作。6.制定行业创建标准。

9

区交通运输局

1.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2.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3.组织公交客运和出租车行业开展创建示范活动。4.负责交通运输的投诉、申诉、举报处理工作。5.制定行业创建标准。

10

区水务局

1.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水污染的投诉、申诉、举报处理工作。2.制定行业创建标准。

11

区农业局

1.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2.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绿色农业发展有关工作。3.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诚信市场体系建设。4.负责农产品等的投诉、申诉、举报处理工作。5.制定行业创建标准。

12

区林业园林局

1.实施林产品质量监督,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的经营利用。2.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3.负责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等的投诉、申诉、举报处理工作。4.制定行业创建标准。

13

区商务局

1.牵头建设法制化营商环境,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企业开展信用销售。2.加强服务业市场监管,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度。3.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部署、指导和综合协调专项整治工作。4.制定行业创建标准。

14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2.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3.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4.负责卫生计生的投诉、申诉、举报处理工作。6.制定行业创建标准。

15

区环保局

1.负责消费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做好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2.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3.负责环境污染的投诉、申诉、举报处理工作。4.制定行业创建标准。

16

区文广新局

1.负责社会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2.组织文化产业的宣传教育工作。3.负责社会文化市场、文化产业的投诉、申诉、举报处理工作。4.制定行业创建标准。

17

区统计局

开展创建工作满意度调查。

18

区旅游局

1.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2.指导乡村旅游发展、星级农家乐和乡村酒店评定复核。3.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建设,从景区景点、度假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等市场主体选取示范企业开展诚信品牌建设。4.负责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的投诉、申诉、举报处理工作。5.制定旅游行业创建标准。

19

区安监局

1.负责组织开展消费市场的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3.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4.负责安全生产的投诉、申诉、举报处理工作。5.制定行业创建标准。

20

区城管分局

1.加强对城市环境的整治,按照布局合理、相对固定、定时定点定品种规范设置的要求,疏堵结合,规范流动摊点经营行为。2.负责城市综合管理的投诉、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21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1.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进行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机制。2.组织查处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3.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有关的消费投诉、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22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1.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配合省、市工商局商品质量抽检工作。2.执行市场主体登记、监督管理的优惠激励政策。3.负责广元市利州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构建部门间协同监管体系。4.组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三名”商标企业参与诚信示范创建,指导企业开展品牌建设。5.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行业监管。6.依法开展消费者维权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7.牵头组织、协调、拓宽维权渠道,健全、畅通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8.加强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推进12315“四个平台”建设。9.组织各创建单位开通消费维权绿色通道。

23

区质监分局

1.负责组织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按照职责对特种设备实施监督管理。2.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3.推行质量诚信制度,开展品牌创建培育工作。4.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行为。5.受理有关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等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和申诉工作。

24

区税务局

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税收政策。

25

邮政利州分公司

1.组织快递行业参与示范创建活动。2.制定行业创建标准。

26

区法制办

1.对实施创建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予以指导。2.指导协调重大、典型消费维权案件的行政调解工作。

27

区金融办

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

28

区文明办

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树立公民“诚信为本”意识。

29

区消委会

1.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指数调查。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维权工作,开通消费维权直通车。3.指导各行业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30

利州电视台

开办专栏,刊发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的公益广告,加强新闻报道。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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