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大石镇三措施抓好河(湖)长制工作 » 详情
大石镇三措施抓好河(湖)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 2018-12-12   来源: 大石镇   信息类型: 乡镇(街道)动态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1)加强巡河力度。灵活使用河长制巡河app,做到了乡镇级河段长每月不少于3次的河道巡查,村级河段长每周不少于1次的河道巡查,对重点河段和重要的季节,加强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严格按照河长制目标责任书开展工作,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细则督查工作落实情况。

      (2)营造宣传氛围。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短信等形式,如“大石发布”等信息平台,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水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相关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推进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水资源保护治理工作机制。

      (3)规范河湖管理。健全了河长制制度、巡查管理制度,各河段责任人抓好日常的巡查、保洁、排查隐患,各相关村(居)委会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河道整洁畅通。同时为规范我镇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水利设施水库大坝在设计标准内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效能,根据《广元市利州区2018年设置水利巡管员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设立6个贫困村水利巡管员和5个水库的水库管理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1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