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镇始终坚持在“低保”执行上依法依规办事,从严审批、规范运作,完善低保核查机制,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
一、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的条件核定低保对象,尤其重点清理民政系统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享受低保情况,对违规享受的坚决清退,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备案,真正做到实时动态监控。
二、坚持公开透明。将低保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向所有群众对象公开,严格按照村务公开要求坚持申请、评议、评定过程全透明,对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的情况、补助标准等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
三、常态抽查核实。镇低保工作分管领导和社事办工作人员不定期、常态化对各村(社区)评定低保人员进行入户大核查,发现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持原则一律清退并张榜公示。截止11月份,农村低保有414户,791人享受,每月共计发放低保金776423元,其中贫困户中的低保有182户,438人,每月发放低保金103423元,城镇低保现有59户,72人享受,每月发放低保金约19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