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自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28日,对广元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广元特校)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广元特校2017年度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度收入为2033.42万元,支出为366.3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共计:1726.4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广元特校提供的会计数据与依照现行财经法律法规进行审计后所认定的数据基本相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广元特校2017年年末将寄宿生生活补助结余21875元结转至基本支出科目冲减其他支出。
(二)经抽查,广元特校食堂存在原材料采购上供货单位的确定方式不明、供货协议签订不完整、食堂开支无预算、支出情况未向教职工公开公示、学生伙食费的收取公示不具体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寄宿生生活补助结余冲减其他支出的问题,已责成广元特校限期归垫;对食堂方面的问题,要求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公示力度,规范安全管理食堂。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广元特校已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广元特校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