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10月19日,对广元市利州区利元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利元国投)截至2017年末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收支情况
区发改局《关于利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15﹞155号),项目业主为区利元国投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利州区白朝乡、龙潭乡、大石镇、赤化镇;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将全区居住在生态环境脆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洪水淹没威胁区的4436户13942人全部实现易地扶贫搬迁,规划7个安置点;项目估算总投资102773.1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信贷投入资金8亿元,自筹资金22773.16万元。
截至2017年末实际到账易地扶贫项目资金86497.39万元。账面总支出为67240.83万元,结余资金19256.56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收支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到位农发行易地扶贫贷款资金5亿元,支出373613409.14元,结余资金126386590.86元。
(二)其他易地扶贫搬迁款项收支情况
1.截至2017年末,其他易地扶贫资金来源24763.25万元,其他易地扶贫资金支出共计21920.70万元,结余2842.55万元。
(三)大石河堤项目置换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大石河堤项目置换扶贫搬迁项目到位资金11734.14万元,支出7958.79万元,结余资金3775.35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利元国投能较好地管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基本上能按照资金用途使用。本次审计调查没有发现问题。
二、审计调查建议
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建议利元国投公司在财务管理上要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严把资金支出关,确保各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加强支付票据审核,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