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自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8月3日,对广元市利州区金洞乡(以下简称:金洞乡)2017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洞乡是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区财政局批复预算总额1237.6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27.45万元;金洞乡决算报表反映,当年支出1257.1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07.9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金洞乡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基本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其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结余专项资金未上缴区财政。
(二)固定资产未入账。
(三)原始凭证不合规。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结余专项资金未上缴区财政的问题,责令金洞乡限期将结余专项资金上缴区财政统筹管理;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责令金洞乡限期登记入账;对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责令金洞乡督促松柏村、白龙湖社区限期取得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金洞乡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金洞乡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