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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2018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 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 2018-11-29   来源: 区审计局   信息类型: 督查审计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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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广元市2018年第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要点》有关要求,区审计局于2018年3月对利州区截至2018年2月末精准脱贫、保障性安居工程、污染防治、货运物流(快递)企业退城入园等方面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贯彻落实政策措施总体情况

(一)精准脱贫情况。

2015至2017年,利州区共计筹集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等三项扶贫资金32047.64万元(不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7600.79万元,涉及10个乡镇(街道)1384户、4827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392.55万元,涉及9个乡镇2565户;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2054.30万元,涉及9个乡镇54个贫困村。

截至2017年底,区财政局已拨付各乡镇(街道)三项扶贫资金合计30229.14万元,未拨付1818.50万元(均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

2017年,利州区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485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986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下同)保障950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36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632户。

1.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广元市人民政府与利州区人民政府签订的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利州区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一是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开工881套(其中棚改货币化安置485套);二是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竣工400套;三是公共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800户;四是农村危旧房改造开工建设632户。

审计核查表明,利州区2017年实际完成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开工881套(其中棚改货币化安置485套),竣工完成400套;公共租赁住房新增入住94套;发放租赁补贴801户;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完成632户。

2.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7年,利州区财政局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7905.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安排4542.50万元;省级安排711.60万元;市级安排1625万元;区本级安排1026.08万元。当年支出6551.91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406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952.83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支出453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173.08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905万元。年末累计结存1850万元。

2017年,利州区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银行贷款方式筹集安居工程资金2亿元。至2017年底,全区城镇安居工程项目银行贷款余额28100万元。

(三)污染防治情况。

1.绿色生产和消费方面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2017年,利州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出台了《贯彻落实化解过剩产能推进方案》,优化全区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积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制定了《利州区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利州区土壤污染防治排查梳理及整改工作方案》、《利州区水污染防治排查梳理及整改工作方案》,加大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技改投资、淘汰落后产能等重点工作开展,积极推动工业系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对省环保督查反馈的海天实业、高力水泥超标排放等八个环保重大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现场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落实,做到“按期交账、定期查账、据实销账”。

2.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重大修复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⑴环保专项资金总体情况。

2017年,上级下达利州区环保专项资金共计5009.40万元。其中,利州区财政局安排至利州区环保局4638.20万元,安排至利州区环卫局371.20万元。

截至2018年2月末,利州区环保局支出14万元,暂未支出4624.20万元(201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4500万元、2017年第一批水污染防治资金93万元、嘉陵江南渡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前期经费30万元、2016年燃煤小锅炉淘汰补贴资金1.2万元);利州区环卫局支出372.71万元(经利州区财政局批准在其他专项业务经费中调整使用1.51万元)。

⑵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重大修复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① 水质目标完成情况。

广元市属于国家重点流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的影响区、上游区,按流域分为嘉陵江干游(广元段)、白龙江、南河等3大水系。根据利州区环保局提供的数据,广元市利州区境内共有5个断面,其中:安家湾、上石盘、蜀门大桥旁南渡3个断面属于省控断面,金洞乡水磨和赤化镇矮子桥断面属于市控断面。省控断面规定水功能类别为Ⅲ类水质,2014年至2017年河流水质评价均达到Ⅱ类水质;2个市控断面于2015年设置,2015年至2017年河流水质评价达到均Ⅱ类水质;全区共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0个,达到Ⅲ类水质要求。

② 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利州区环保局提供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利州区“十二五”期间共减排化学需氧量(COD)1839吨、氨氮131吨、二氧化硫3098吨、氮氧化物1964吨,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期间广元市政府下达利州区的减排目标。

③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环保整改情况。

2017年,省环保督查组对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了专项督查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专项督查,确保垃圾处理厂验收达标,利州区环保局对垃圾处理厂的20项环保督查整改工程进行了全面落实。目前各项工程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资料已送审并出具审计结果。

3.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期间,交办利州区16件信访件;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涉及利州区基础设施、污染源、饮用水源保护、综合管理及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等5个方面共36个问题72个子项。截至2018年2月底,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均已办结;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已完成70项,完成率97.2%。尚未完成整改的2项为:回龙河工业园区居民搬迁工程未完成(整改期限为2018年第2季度前)、宝轮镇污水处理厂未通过验收(整改期限为2018年第4季度前)

(四)货运物流(快递)企业退城入园情况。

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货运物流(快递)企业退城入园实施方案》要求,利州区政府近期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局、区城管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退城入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退城入园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目前,区交通局、区运管所已停止许可经营场所位于市主城区的货运物流企业,正组织人员对已许可经营场所位于市主城区的货运物流企业进行摸底排查。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

(一)白朝乡新华村未及时收回产业扶持基金8万元。

建议白朝乡政府督促新华村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收回产业扶持基金8万元。

(二)三堆镇飞凤村向非农户补助危旧房改造资金7500元。

建议三堆镇政府督促飞凤村及时收回危旧房改造资金7500元。

(三)工农镇未及时拨付危房改造资金7500元。

建议工农镇政府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资金分配和拨付程序,加强资金监管,及时将危房改造资金7500元拨付到位。

三、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利州区金洞乡白龙湖社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因环评报告未通过市环保局评审导致项目建设停滞。根据审计建议,广元市龙亭湖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市环保局进行多次协调,市环保局组织相关环评专家进行了现场踏勘,提出了相关解决意见。根据专家意见,广元市龙亭湖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定了两套实施方案进行对比,已经报送市保护局进行审查。截至目前,批复意见尚未下达,项目建设暂停。

(二)关于推行“河长制”存在的问题。

根据审计建议,利州区河长制办公室认真对照检查,强化整改。一是于2018年1月8日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强化了河段长、库长和区级相关部门责任,督促各级河段长认真履行河湖管理职责。二是督促各乡镇(街道)充实河长制工作人员,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三是要求各乡镇(街道)以利州区“十大评选”中的最美河流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四项”行动,主动探索河湖管理创新,并每月督查活动进度,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实效。四是落实工作经费,确保2018年度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截至2018年3月,全区各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机构健全,工作经费得到落实。各级河段长积极履行河道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巡查河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结合最美河流评选,各乡镇(街道)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也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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