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黎伟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区级有关部门:
经2011年2月18日区六届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黎伟同志任职一年试用期已满,同意正式任广元市利州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09年12月起算。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