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街道“三职责、五要求”开展环境卫生文明劝导活动
发布时间:
2010-06-19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乡镇(街道)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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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序开展,增强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嘉陵街道精选出79人组成了环境卫生文明劝导员队。并对劝导员在具体工作中制定出“三职责、五要求”。三职责即:一是对辖区街巷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监督的职责;二是对市民的不良卫生习惯进行文明劝导的职责;三是通过自身的环境卫生文明行为,引导市民逐步增强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五要求即:一是要求统一佩戴劝导员标志,在对市民开展劝导时要做到文明劝导、微笑劝导,采取温和的方式,使市民无法拒绝配合,坚决杜绝粗暴劝导,引发纠纷;二是要求劝导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发现不良习惯要坚持原则,敢于阻止和劝导;三是要求劝导员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起到表率作用,坚决杜绝在开展劝导时对别人要求养成良好环境卫生习惯,而自己却乱丢乱扔;四是要求劝导员要加强环境卫生相关知识的学习,特别要学法、懂法、用法,坚持依法治市,从而能达到更好的劝导效果;五是要求劝导员要经常开展座谈交流,不断改进劝导的方式方法。通过环境卫生文明劝导员的不懈努力,使辖区居民乱丢乱扔等不良习惯明显减少,环境卫生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