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荣山镇“三强化”规范河道采砂管理 » 详情
荣山镇“三强化”规范河道采砂管理
发布时间: 2010-08-10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乡镇(街道)动态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是建立组织,强化部门共管共担责任。建立组织机构,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同,沿线村配合,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由镇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沿河采砂点进行全面清理,禁止在提防、桥梁、饮用取水点、缆线等水工程保护范围内采砂;对不影响水利工程设施安全处河砂,定点划界、规划开采。沿河各村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对非法采砂进行严厉打击,对重点防护地段、禁采地段,指派专门巡查人员加强管护,巩固治理整顿成果。

    二是科学调研,强化可采区禁采区管理。邀请水利专家实地查看、科学划定河道可采区和禁采区。可采区要合理设置对开采的方式、深度、范围等;禁采区要在显要处设置禁采标志,公布违法开采的处罚办法。

    三是严格执法,强化打击非法采砂措施。对未按程序申请的,不在规划区内采砂的,以自用名开采销售的,所在村应当制止。情节严重的,镇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给予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民自采自用砂石管理过程中,乱用、滥用职权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1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