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间组织的管理,更好地促进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区民政局就民间组织年检工作进行了精心筹划,认真部署。
一是深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广泛宣传了《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通过开展宣传教育,营造了氛围,进一步提高了每个登记单位的认识。全区现有社团登记103个,民办非企业登记38个,社团参加年检的100个,民办非企业参加年检36个,分别达到年检率97%、95%。
二是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坚决杜绝年检不合格民间组织产生的隐患。
三是正确引导合理规范,对民间组织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和帮助,使其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