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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及伤残机关工作人员生活补助
发布时间: 2010-06-20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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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川民发〔2010〕84号文件精神,我区将从2010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伤残人员的燃料补助、洗理费及书报费,补贴标准为 100元/月,并与生活补贴一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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