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我区加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监督管理坚持“五明确” » 详情
我区加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监督管理坚持“五明确”
发布时间: 2010-06-20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是明确责任人,建立健全巡查机制,牢记巡查职责。各乡镇国土所所长、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既是国土资源、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的责任主体,同时也是实施主体。切实担负起本行政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巡查监管这一神圣职责和使命。二是明确巡查区域,强化巡查监管。各乡镇国土所把辖区内的土地、矿产资源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区,尤其要把城乡结合部、公铁路干线两侧、城市城镇规划区、村庄周围、国家规划矿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国土资源信访较为突出地区作为一级巡查区域重点巡查,随时巡查,密切关注,盯紧盯牢不放松。各所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巡查的重点,尤其是重要地质灾害点的巡查要随时跟踪,对每一个点都要建卡、建档,落实好责任人和监测人,明确职责和任务,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逗硬执行。三是明确建立巡查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在局执法监察大队的指导下,建立以村(社区)为基础的国土资源信息员制度,定期对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健全和完善乡镇、村(社区)、组三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坚持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动态巡查与创建“三无”乡镇活动相结合,坚持“有情必报”的上报制度。四是进一步明确任务,坚持疏堵结合,严把审批关。各国土所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房的同时,加大对超占土地建房、建新不拆旧等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做到快立快结,已结案的要及时完善其用地手续。各所对农房重建户、正常建房户以及临时用地的单位和个人申报的用地手续要以“三到场”为前提,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绝对不允许有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五是明确奖惩制度,严格法纪追究。对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和工作人员国土资源和地质灾害防治动态巡查工作将纳入目标管理予以逗硬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逗硬奖惩。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追究所里负责人和具体巡查人员的责任,该立案不及时立案,该查处不及时查处,查处后不结案的,将严肃处理,符合移送条件的,将移送纪检、监察甚至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1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