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奖惩机制。我区专门成立了重点工程项目防腐保廉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层层签定责任书,逐级抓好责任落实。并把廉洁勤政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造成重大损失、导致不良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责任范围,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二是教育机制。我区在重点工程项目现场,特别是在农房重建、城房重建、民生工程项目等工地内设置了廉政橱窗、廉政提示牌等设施,并张贴廉政标语、格言警句等,发挥廉政文化“润物细无声”的感化作用。同时,对项目建设单位的领导层及重要科室人员开展了廉政培训、廉政谈话、廉政承诺等活动,重点加强政绩观、权力观教育、依法管理、廉洁施工等教育,提高领导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约束机制。我区制订完善了《利州区重点工程项目公示制度》、《利州区重点工程项目廉政责任制度》等10余项制度,并与承建单位负责人在签定工程合同的同时一并签定《廉政合同书》、《安全合同书》,实行三个合同一起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钱的效果。
四是监督机制。由区纪委牵头成立了重点项目廉政监督领导小组,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重点对投标资格预审、评标定标、工程设计施工变更、投标单位资质、标底编制的合规性、采购方式、采购合同、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及工程监理等进行全程、全覆盖监督,确保工程廉政不出事。
近年来,我区共实施灾后重建项目工程668个,涉及资金达185亿元,真正实现了“廉洁重建”、“阳光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