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环保局立足“树政府形象、创一流业绩、建和谐型机关”,以实际行动,从三个方面促使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推进。
一是在工作作风上坚持六字方针。即“严、细、实、快、准、新”六字。“严”是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细”是办理业务要认真仔细;“实”是工作要务实,实事求是;“快”是办事要高效率,做到快节奏;“准”是执行政策规定、办理业务要做到准确无误;“新”是要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服务工作。
二是在服务承诺上坚持“四原则”、做到“三必须”。即坚持不压件、不误时、随来随接、受理快办原则。做到必须按承诺时限办结,按规定收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三是在行为规范上做到“四不让”。不让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在我局被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失误在我局发生;不让违法违纪的行为在我局出现;不让政府的形象因我局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