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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切实做好出生人口清理登记确保“六普”工作顺利实施
发布时间: 2010-09-07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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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全面清理、核查历年出生人口、挤干统计水分、规范户籍管理,摸清人口底数,开展好出生人口清理、登记、上户的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如实登记户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区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出生人口清理登记工作宣传动员工作,为“六普”创造良好条件。一是各公安派出所和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通过宣传媒体、张贴标语、主办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将出生人口清理上户工作的主要目的、意义和做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申报户口的意识。二是向违法生育当事人宣讲法律法规和政策,凡在这次出生人口清理登记中,违法生育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同意,可分期缴纳,原则上首次缴纳不应低于处罚金额的50%,确因家庭困难,首次缴纳比例可视具体情况缴纳。但人口计生部门对违法生育对象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终身有效。三是上户后,人口计生部门有权继续征收,违法生育人员不得以出生人口已上户为由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四是各地要转变作风,热情服务,有针对性地认真开展上户调查和摸底工作,把工作做细致、做主动、做扎实。各地应严格执行本通知明确的出生人口上户规定和制度,不得违背户口登记、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否则严格追究单位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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