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区民政局以突出民生为实践特色,务求取得实效。一是调增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截止8月底,全区有城市低保对象18266户40575人,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4343.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427户13263人,共发放农村低保532.1万元。从7月1日起,城市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65元/月提高到18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693元/年提高到800元/年;二是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1—8月,共对3046人实施医疗救助,支付医疗救助金678.45万元(其中:医前救助166人,救助金额达53.5万元),有效缓解了部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三是五保供养全面落实。我区共有五保对象439人,其中,纳入集中供养175人,月发放五保供养资金8.3万元,集中供养人均月供养标准达到230元,分散供养人均月供养标准达到150元,孤儿提高到600元。四是新建慈善爱心超市4所。今年以来,我区共投入资金4万元。建成慈善爱心超市4所,最大限度地为困难群众实施了生活救助,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