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我区开始发放2009年底城镇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自谋职业补助费。根据广元市民政局《关于调整2009年底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我区2009年底城镇退役义务兵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费标准为47016元,军龄每增加一年,补助费增加500元;服现役满10年的转业士官一次性安家补助费标准为70523元,军龄每增加一年,补助费增加1000元。所有城镇退役士兵还可领取待安置生活补助1080元。
截止9月15日,我区已有44名城镇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签订了自谋职业的《协议书》,共发放安置保障金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