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依法对东坝莲花机砖厂实施限期治理
发布时间:
2010-09-30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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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莲花机砖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多次引起投诉和上访。经广元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进行监督性监测,所测三个环境敏感点均超过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2类区)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利州区人民政府以广利府函〔2010〕133号依法对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莲花机砖厂噪声超标实施限期治理,要求该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做到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