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及时公正解决劳动争议问题
发布时间:
2010-10-20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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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区劳动保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力抓好仲裁调解“五个环节”,及时公正解决了劳动争议问题。一是做好案前调解。在当事人咨询后、交齐起诉材料之前,积极引导当事人合理诉求、依法化解。二是强化立案调解。在当事人交齐起诉材料之后、正式立案之前,充分利用立案窗口“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三是开展庭前调解。在正式立案之后、开庭审理之前主动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四是抓好庭中调解。在开庭审理期间,充分利用庭审调解时间,多做调解、协调工作,尽可能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和解协议。五是加强庭后调解。开庭审理之后、最终结案之前,继续坚持“以调为主”的原则,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截至目前:全区共处理劳动争议376件,其中调解305件,调解率达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