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和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加强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援建项目审计监督的通知》及四川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特殊党费”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由审计局、民政局和财政局等单位抽调20人组成5个调查组,对全区18个乡镇办160个村的两房及阵地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调查。
此次调查重点对农房、城镇住房及阵地建设,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在现有财政专户中指定一个账户作为“特殊党费”专用账户,并进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检查财政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已经审定的具体分配方案及时、足额将资金划拨到下级财政专户或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调查是否建立“特殊党费”使用情况公示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检查财政部门及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特殊党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检查“特殊党费”资金结余以及利息数额是否准确、真实,是否按照文件规定时限及时上报,是否擅自开支“特殊党费”资金专户的结余资金和利息;检查是否按照川民发〔2010〕34号文件要求做好“特殊党费”援助地震灾区农房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结算工作,补助金是否如实发放到户,农房重建补助资金结算工作是否按时完成,农房重建补助结余资金及利息是否按时退回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