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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保局四措施规范社会保险内控制度
发布时间: 2010-10-27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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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和经办人员规范操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日前规范完善了基本养老保险内控机制。一是加强了社会保险经办制度的规范。认真贯彻执行我国现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建立规范了《利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广元市利州区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各股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30余项制度,全面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办事行为;二是从业务操作上规范办理流程。从参保登记、申报受理、缴费核定、费用征收、待遇审核、待遇支付等各环节均有制度、有职责、有业务流程,建立了股室负责人检查监督,审计稽核股全过程监督,主要领导全面监督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三是从关键环节上突出内控重点。对社保基金的收、支、转、存、审等业务工作的关键环节,实行由经办人办理、股长复核、领导审批等程序,层层把关,强化相互制约监督;四是从岗位职责上加强制约监督机制。从服务窗口的每个岗位入手,从细节把关,从小事着眼,使广大干部职工端正服务态度、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涵,实行定岗、定人、定责,把岗位之间的衔接和监督纳入监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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