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非煤矿山井下企业节后复工验收工作于2011年2月21日全面展开。
2月23日,由区安监局局长刘泽乾带队,区安监局矿山管理股,执法大队组成的验收组会同白朝乡相关工作人员到白朝乡嘉茂矿业有限公司复工验收。验收组通过查软件,下井检查等方法,对该企业的通风系统、通讯系统、排水系统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6条,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
检查后,刘泽乾指出:一、所有非煤矿山井下企业节后复工由企业申请,乡镇初验,安监局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二、企业复工前必须对该企业职工进行必要的培训;三、完善企业矿领导下井带班,出入井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四、下井前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对各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各项指标在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下井作业。
利州区安监局矿山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