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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区实施“门前五包”管理
发布时间: 2010-08-20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利州要闻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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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决定从8月起在市城区实施“门前五包”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与临街单位或产权单位负责人、临街住宅小区物管公司负责人、临街门面个体工商户、车站停车场建筑工地负责人等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
    据了解,“门前五包”内容主要是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整洁、包设施。市城区范围内临街各单位(部门)、个体经商户、车站、停车场、建筑工地等均为“门前五包”责任区域,临街单位或产权单位负责人、临街住宅小区物管公司负责人、临街门面个体工商户、车站停车场建筑工地负责人等为“门前五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临街各单位(部门)、个体经商户要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对不履行“包秩序、包整洁、包设施”的,市城监(管)支队将依法实施处罚或曝光;对不履行“包卫生”的,利州区将依法实施处罚或曝光;对不履行“包绿化”的,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将依法实施处罚或曝光;对不履行“门前五包”管理责任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督促整改,情节严重者予以曝光或吊销营业执照;对不履行“包秩序”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罚或曝光。
    市城乡环境治理指挥办公室将对各单位(部门)履行“门前五包”工作责任进行督察督办,对“门前五包”工作做得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的进行曝光或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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