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8月20日下午全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发布做好群众避险紧急转移工作命令。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高度警惕、保持临战状态,牢固树立防范重于抢险、避险重于救灾的思想。
二、继续抓好排查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全面、深入排查隐患,发现新的隐患要加强监测并及时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三、下死决心做好撤离转移工作。凡排查出的可能受到地质灾害、行洪、水利设施、险工险段等威胁的群众,要立即全部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妥善安置,确保“五有”(有饭吃、有衣穿、有住所、有干净水喝、有基本医疗)决不能出现人员伤亡。同时严禁在沿江河、溪沟一带捞材、捕鱼和从事任何生产活动。
四、进一步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各地在抓好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的基础上要切实抓好巡山、巡堤、巡河、巡路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组织除险和抢通保通。要规范预警信号,及时告知群众,确保人人皆知。对险工险段和危险部位要设置警示警戒。
五、充分做好抢险准备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做好抢险物资准备,抢险力量准备,各地的民兵应急队伍要集结待命,保证随时投入抢险救灾。
六、进一步做好值班和信息反馈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坚持领导带班到位,指挥部成员单位24小时值班。各乡镇(街道)、村(居)及各地质灾害点要落实专人值守,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七、做好情况收集和统计工作。各地要及时将各类灾情和群众转移安置等情况及时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八、进一步做好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增强群众防灾避灾躲灾意识,维护好撤出区和周边的社会秩序和正常生活。
九、做好防灾抗灾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的人员伤亡。同时加强治安巡逻和管理,坚决果断打击趁灾违法犯罪行为。
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充分发挥各方力量统一指挥。区级联系乡镇(街道)的领导要深入到所联系乡镇(街道)靠前指挥,乡镇(街道)的包片包村干部要到村到点,区级部门要深入到乡镇(街道)一道抢险救灾。同时要合理调配干部力量,使干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旺盛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