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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聘会议室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0-08-26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利州要闻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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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议室临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考核、体检,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会议室临时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工作;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女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4831日至1992831日期间出生);

  5、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6、有相同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工资1200/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0827日至95日。

  2、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电话:3269545,13508061335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六、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对面试合格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检,最后根据面试和政审、体检情况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招聘对象。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会议服务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七、体检、政审、聘用

  1、体检:对面试合格的统一组织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空额,依次等额递补。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办公室统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依次递补。

  3、聘用:经体检、政审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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