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四川省广元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详情
四川省广元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 2017-09-04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环境保护督察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四川省广元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广元市人民政府(盖章)                              市领导审签:                                     (第十九批)2017年9月2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2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20170825054来话人反映广元市利州区盘龙镇南山村4组“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黑烟,有臭味。目前,当地政府仅用薄膜盖住垃圾,暂停生产,未作其他任何处理,且官网答复“该厂是冒白烟,属于正常情况,环保部门监测达标”,对处理措施表示质疑,要求查处。广元市大气1.信访反映的“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黑烟、有臭味”的问题,属实。此信访件与省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我市第20170815072号案件内容大体一致。8月17日至18日,市城管执法局、利州区环卫局联合调查组通过入户走访、现场查看、照片比对和调查取市环保局8月6日烟气监测报告等方式,核实焚烧发电厂当前产生的烟雾为白烟,烟气黑度<1级。8月24日,市环保局再次对焚烧发电厂排放烟气现场监测,报告显示各项行业数值均在合格范围。按照处理工艺和设计要求,焚烧发电厂垃圾池属密闭空间,在正常生产运行中池内为负压状态,在停产状态下臭气通过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后排出,臭气不会外溢。经多次调查,群众反映的臭气问题,是与发电厂相距50米左右的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散发出来的,利州区环卫局已于8月22日前通过消杀、覆土、碾压、平整、HDPE覆膜处理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2.信访反映的“当地政府仅用薄膜盖住垃圾,暂停生产,未作其它任何处理”的问题,不属实。针对垃圾处理厂二期填埋场臭气的问题,按照2017年8月18日市委书记王菲现场办公会整治要求,8月19日至22日,利州区环卫局已对二期填埋场内道路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全方位清扫冲洗、清杂去乱,对填埋场约51000平方米区域进行了消杀、覆土、碾压、平整、HDPE覆膜处理,对填埋场周边400米排洪沟渠进行了全程硬化,定时在场区内开展了无盲区、无死角的药物消杀除臭工作,相关问题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垃圾发电厂7月2日开始调试后,针对群众反映烟气排放的问题,于8月7日至16日停止调试运行,再次对布袋除尘器、除臭系统、反应塔雾化器等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改造结束后,自8月17日起一直处于连续运行状态,未停止生产。
3.信访反映的“官网答复‘该厂是冒白烟,属正常情况,环保部门监测达标’对处理措施表示质疑,要求查处”的问题,不属实。在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第20170815072号办理中,经实地核查和监测,该厂排放的烟气为白烟,2017年8月6日市环保局对烟气进行监测(广环监字(2017)第307JD04号)结果显示烟气黑度<1级。上述内容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在广元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gy.gov.cn)及市环保局官网(http://www.gyshb.gov.cn)进行了公示,信息公开经过了充分调查取证、专业监测分析和审核程序。8月24日,市环保局再次对焚烧发电厂排放烟气现场监测,报告显示各项行业数值均在合格范围。8月23日、28日,国家及省级环保督察人员前往垃圾发电厂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其存在相关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利州区政府;责任领导:利州区区长 唐文辉;责任人:戚晓东。
处理和整改情况:1.持续抓好发电厂运行管理。(1)要求在运行中,抓好生产管理,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放;(2)做好垃圾的收集和存储,减少气味挥发;(3)进一步是加大厂区内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做好日常灭蝇消菌工作,防止细病菌滋生。(责任单位: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责任人;戚晓东,完成时限:2017年9月5日前)
2.切实抓好垃圾填埋场日常管理。(1)在完成垃圾填埋场覆膜覆土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气体导排、雨污分流、排水沟渠清理整治工作;(2)加大除臭灭蝇频次,将“四害”密度控制在正常范围内;(3)做好渗滤液的导排收集工作,确保管理达标排放。(责任单位: 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责任人;戚晓东,完成时限:2017年9月5日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1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