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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2017年9月8日
发布时间: 2017-09-08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环境保护督察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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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广元市人民政府(盖章)                              市领导审签:                                     (第二十六批)2017年9月8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8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信20170901249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飞龙村2、8社的人居饮水水源由沟渠直接引流,未做任何净化处理。广元市经调查,飞龙村隶属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管辖,该村2、8组共有居民84户310人,其中长期分散居住72户268人,其饮用水分别从水井湾、梁家沟、后头湾三个取水点取用地表水,全年供水保证率达97%以上。
1.信访反映“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飞龙村2、8社人居饮水水源由沟渠直接引流”问题,属实。经调查,三堆镇飞龙村2、8社人居饮水三个水源均为利用沟渠直接引流地表水的情况,符合《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第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地下水以及优质水源优先保证饮用的原则配置供水资源”规定。
(1)第一个水源地位于飞龙村二组,小地名“水井湾”,于2011年建成投入使用,该水源取水点到粗滤池沟渠长度约3米,粗滤池容积3立方米,蓄水池容积14立方米,共覆盖解决19户70人饮水问题。
(2)第二个水源地位于飞龙村三组,小地名“梁家沟”,于2009年建成投入使用,该水源取水点到粗滤池沟渠长度2300米,粗滤池位于邱家梁容积3立方米,蓄水池容积80立方米,共覆盖解决44户168人饮水问题。
(3)第三个水源地位于飞龙村八组,小地名“后头湾”,水源于2011年建成,2014年管道铺设完成投入使用,该水源取水点到粗滤池沟渠长度500米,粗滤池容积2立方米,蓄水池容积24立方米,共覆盖解决9户30人饮水问题。
2.信访反映“未做任何净化处理”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飞龙村2、8两组分别从三个取水点取水,在各取水点均设有粗滤池,水经粗滤池过滤沉淀后引至蓄水池投放消毒药剂进行消毒处理,再经管道从蓄水池输送至居民户使用。经现场调查发现,饮用水源引用的沟溪水存在不同程度的浑浊,已经超过粗滤池处理能力。经村民介绍主要是因为近日降雨较多引起的。9月3日,利州区疾控中心分别对三处供水的末梢水进行了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三处供水末梢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浊度及菌落总数超标问题,疾控部门建议“煮沸后饮用不得饮用生水”。经分析,浑浊度超标问题主要由于近期降雨较多引起源水浑浊度较高,已超过粗滤池处理能力,菌落总数超标主要由于消毒药剂的投放不规范,未起到消毒杀菌效果。
责任部门:利州区政府;责任领导:利州区政府区长 唐文辉;责任人:王含军、范学洋。
处理和整改情况:1.加强水源点的保护。按照《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设立水源保护标示标牌及保护设施,避免人员、牲畜活动对水源造成污染,同时加强对取水点周边环境卫生的巡查,保证环境清洁。(责任单位:三堆镇政府,责任人:王含军,整改时限:长期)
2.规范完善消毒设施。增加定量消毒药剂投放设施,确保消毒药剂投放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加强对消毒药剂投放工作人员培训。(责任单位:三堆镇政府,责任人:王含军,整改时限:2017年9月10日前)
3.新增过滤沉淀构筑物。在每处供水粗滤池后新增过滤沉淀构筑物,并加强过滤沉淀设施的日常维护,解决强降雨后引起的水源浑浊问题。(责任单位:三堆镇政府(设施建设),区水务局(方案编制),责任人:王含军、范学洋,整改时限:2017年10月31日前)
4.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村组用水协会、合作组织的培育,建立健全水源保护村规民约,督促项目村明确管护责任人,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对群众的饮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杜绝饮用生水。(责任单位:三堆镇政府,责任人:王含军,整改时限:长期)
2信20170901276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于2006年6月投入使用,属简易填埋。该垃圾场产生大量的垃圾渗液无法处理而无序直排嘉陵江,污染水体,无法饮用;污染周边空气,恶臭扑鼻,蚊蝇滋生,引发登革热等多种疾病。广元市水、大气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以下简称“垃圾处理厂”)位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南山村三组,距市中心城区约13公里。垃圾填埋场一期项目于2002年10月开工建设,占地114亩,2006年6月20日竣工投入使用,处理规模为300吨/日,处理工艺为卫生填埋,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2013年12月封场。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于2010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11月正式投入运行,项目用地178.22亩,设计处理能力400吨/日,服务年限10年,有效库容l95万立方米,设计工艺采用卫生填埋。2017年5月中旬起,市城区及周边区、乡(镇)生活垃圾运至焚烧发电厂后,二期垃圾填埋场停止使用。经四川致远测绘有限公司2016年11月7日测绘报告,垃圾处理厂边界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44栋建筑物未完成搬迁。目前,正在启动搬迁安置工作。
1.信访反映“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于2006年6月投入使用,属简易填埋”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一、二期项目设计工艺均为卫生填埋,采用底层防渗、垃圾分层填埋、压实后顶层覆膜覆土处理方式,使垃圾在厌氧条件下发酵,以达到无害化处理目的。2013年9月,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组织的2012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中,被评为“II级生活垃圾填埋场”。
2.信访反映“垃圾场产生大量的垃圾渗漏液无法处理而无序直排嘉陵江,污染水体,无法饮用”问题,不属实。垃圾处理厂一、二期项目建设2个总容量为11000立方米的渗滤液调节池(一期4000立方米,二期7000立方米),共用1个渗滤液处置中心,于2010年9月建成并投入运行,处理能力为100吨/日,于2011年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施。2015年以来,广元市环保局在对垃圾处理厂开展环境监督管理过程中,未发现其存在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置中心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COD、氨氮数据指标,未出现超标排污情况。2017年3月,省环保督察组对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存量较大、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2017年6月,利州区通过专业机构应急转运方式,将6600余吨渗滤液分批转运至广元市大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应急处置,有效降低了库容风险。2017年3月至8月,通过广元市环保局、疾控中心多次不定期水样监测和在线监控设备数据分析,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后为达标外排,未对填埋场周边地下水造成污染,也未对嘉陵江水质造成影响。
3.信访反映“垃圾处理厂渗漏液污染周边空气,恶臭扑鼻,蚊蝇滋生”问题,属实。针对此前群众反映的二期填埋场存量垃圾臭气污染问题,区调查组通过入户走访了解、现场查看取证等方式,核实二期填埋场存在覆土覆膜不彻底、消杀除臭不及时、排水沟渠整治不到位等问题。利州已安排环卫局于8月22日前对二期填埋场内道路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全方位清扫冲洗、清杂去乱,对填埋场约51000平方米区域进行了消杀、覆土、碾压、平整、HDPE覆膜处理,对填埋场周边400米排洪沟渠进行了全部硬化,定时在场区内开展了无盲区、无死角的药物消杀除臭工作,相关问题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9月4日,经调查组再次现场核实,臭气问题已全面治理,未出现反弹。
4.信访反映“引发登革热等多种疾病”问题,不属实。经走访调查,垃圾处理厂渗漏液污染引发村民登革热等多种疾病的问题,无群众认同、无具体病例和相关机构鉴定报告佐证。
责任部门:利州区政府;责任领导:利州区政府 区长 唐文辉;责任人:梁广生、戚晓东、何城贤。
处理和整改情况:1.持续抓好垃圾处理厂日常管理工作。(1)在完成垃圾填埋场覆膜覆土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气体导排、雨污分流、排水沟渠清理整治工作;(2)加大垃圾处理厂内及周边环境消杀除臭频次,每日将“四害”密度控制在正常范围内;(3)切实做好渗滤液的收集导排和监测工作,确保常年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利州区环卫局,责任领导:戚晓东,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2.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政府加强与南山村、新民村的沟通对接工作,与群众面对面座谈交流,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常态化加强矛盾排查和思想疏导工作。(责任单位:盘龙镇政府,责任人:何城贤,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3.加快推进拆迁安置。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制定了拆迁安置方案,已启动拆迁安置工作,目前已拆迁8户。(责任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领导:梁广生,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3信20170901281广元市利州区蟠龙镇新民村“垃圾处理厂”,晴天臭气熏天,雨季污水横流,污水直排山沟河道,对下游饮水造成污染。广元市水、大气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以下简称“垃圾处理厂”)位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南山村三组,距市中心城区约13公里。垃圾填埋场一期项目于2002年10月开工建设,占地114亩,2006年6月20日竣工投入使用,处理规模为300吨/日,处理工艺为卫生填埋,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2013年12月封场。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于2010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11月正式投入运行,项目用地178.22亩,设计处理能力400吨/日,服务年限10年,有效库容l95万立方米,设计工艺采用卫生填埋。2017年5月中旬起,市城区及周边区、乡(镇)生活垃圾运至焚烧发电厂后,二期垃圾填埋场停止使用。经四川致远测绘有限公司2016年11月7日测绘报告,垃圾处理厂边界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44栋建筑物未完成搬迁。目前,正在启动搬迁安置工作。
1.信访反映“广元市利州区蟠龙镇新民村垃圾处理厂,晴天臭气熏天”问题,属实。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一、二期项目设计工艺均为卫生填埋。2013年9月、2014年8月先后被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和四川省市政市容协会评定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无害化等级II级标准”。该信访内容与近日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利州20170820203号、20170825054号和交办市管局20170815072号等案件雷同。针对此前群众反映的二期填埋场存量垃圾臭气污染问题,利州区环卫局已于8月22日前对二期填埋场内道路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全方位清扫冲洗、清杂去乱,对填埋场约51000平方米区域进行了消杀、覆土、碾压、平整、HDPE覆膜处理,对填埋场周边400米排洪沟渠进行了全部硬化,定时在场区内开展了无盲区、无死角的药物消杀除臭工作,相关问题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9月3日,经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发电厂臭气进行监测(广环监字〔2017〕第350JD02号),该厂排放的无组织废气中氨浓度达标。9月4日,经调查组再次现场核实,臭气问题已全面治理,未出现反弹。
2.信访反映“广元市利州区蟠龙镇新民村垃圾处理厂雨季污水横流,污水直排山沟河道,对下游饮水造成污染”问题,属实。经调查,填埋场建设过程中按照相关标准铺设了地下水导流层、膜下保护层,填埋气体导排设施、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排放系统建立健全。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收集至调节池,经提升泵提升至中温厌氧反应器进行降解后,进入膜生物反应器进一步降解,最后经反渗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二级标准中的水污染物限值后排放。针对前期群众反映的渗滤液污染下游河沟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环境问题。8月24日至8月31日,利州区政府已安排环卫局等相关部门,完成了对新民村境内河沟的清理清掏工作,健全完善填埋场雨污分流设施,极协调垃圾焚烧发电厂从源头上固化了生活垃圾,并多次与开发区盘龙镇进行沟通对接,在新民村一组道路清扫保洁、环卫设施配置、环境药物消杀、村容村貌治理工作中给予了指导协助,相关问题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2017年3月至8月,通过广元市环保局、疾控中心多次不定期水样监测和在线监控设备数据分析,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后为达标外排,未对填埋场周边地下水造成污染,也未对嘉陵江水质造成影响。
责任部门:利州区政府;责任领导:利州区政府 区长 唐文辉;责任人:梁广生、戚晓东、何城贤。
处理和整改情况:1.持续抓好垃圾处理厂日常管理工作。(1)在完成垃圾填埋场覆膜覆土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气体导排、雨污分流、排水沟渠清理整治工作;(2)加大垃圾处理厂内及周边环境消杀除臭频次,每日将“四害”密度控制在正常范围内;(3)切实做好渗滤液的收集导排和监测工作,确保常年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利州区环卫局,责任领导:戚晓东,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2.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政府加强与南山村、新民村的沟通对接工作,与群众面对面座谈交流,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常态化加强矛盾排查和思想疏导工作。(责任单位:盘龙镇政府,责任人:何城贤,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3.加快推进拆迁安置。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制定了拆迁安置方案,已启动拆迁安置工作,目前已拆迁8户。(责任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领导:梁广生,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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